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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閒聊] 所有組房類房可以實現買賣套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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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新條款,所有組房類房可以實現買賣套現!
新加坡政府昨日宣布,將修改兩個街區的住房政策,以幫助新加坡人進一步釋放老租戶的剩餘價值。國家經濟發展教育部長黃循財指出,五房式和公寓式等大型組屋屋主不久後我們可以同時通過屋契回購進行計劃,賣回給政府的現金,中央公積金局也在探索修改現有法規的部分地契,人們可能會花更多的在未來或中央公積金儲蓄購買舊樓。
加上新加坡總理在新加坡國慶大會上宣布,自願性早期重建計劃及擴展家居改善計劃,這些措施都很好的為舊組屋確保能起到一定的保值作用!
目前,屋契回購發展計劃系統只允許四房式或較小組屋屋主,把至少20年的屋契賣回給政府,讓他們這樣既能充分利用組屋套現獲取一筆退休金,也能在自家生活環境中養老。 通過使用集體住房來增加退休儲蓄的其他現有方法包括租用房間或為小房間更換大房間。政府最初的想法是讓業主從大型公寓轉向小型公寓更為合理,但是,我們注意到,有一些老年人還是要置入的養老金,也因為一些後人經常來參觀,需要更大的生存空間。
面對突如其來周轉需要,想用居屋貸款、二按或重新按揭,但點未補地價居屋套現?專業按揭顧問公司中潤代辦「重新按揭(加按)」計劃,向房委會取得批核,再經由銀行批出貸款
其次呢,政府決定,用公積金買老房屋的可行性!經過了政府需要慎重的考慮,他們可以決定放寬房屋回購計劃的范圍! 也就是說,讓所有的房子類型都可以參與其中! 讓更多的人受益!與此同時,現有的法規不允許人們用公積金儲蓄來購買地契不到30年的房地產,在購買屋契介於30年到60年之間的房地產時也有存在一定時間限制,這是買家的年齡加上地契的其餘部分必須在80幾年又可以使用取決於年齡的基金支付的部分。
這個問題限制主要是為了能夠確保國人在不削弱退休人員能力的情況下,購買足以養老的住宅。因此,我們正在與EPF工作審查和更新有關規定。能動用較多公積金存款進行購買舊組屋意味著我們國人須向銀行不良貸款或付現金的部分會減少,
這時老組屋轉售市場還是具有一定的吸引力。怎么樣,各位老板么,你們自己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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